自公司2002年使用“FRD”作为电源防雷器型号和商标使用以来,公司于2002年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申请,国家商标局于2008年正式授予公司该商标权。随着公司防雷产品推广力度的加大,“FRD”的知名度也日益提高,甚至在某些市场区域,一些厂家故意采用相同型号的防雷产品,把不好的防雷产品出售给客户,给公司和客户都造成了损失。公司以后将利用该商标权保护公司和用户的利益。